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正文

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国家安全教育学习视频会议

发布时间:2020-04-22

为了提高思政课教师对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水平,在教学中能够将相关知识融入课堂,引导学生对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理解,自觉履行作为公民的职责和义务,为国家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根据《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教学”学习活动的通知》(兰资环教函〔2020〕20号)文件精神,马克思主义学院在4月9日中午进行了全体思政课教师视频学习会议。会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朱林主持,副院长韩玉霞及全体思政课教师参加了学习。

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韩玉霞带领所有思政课教师进行了相关内容的学习。学习内容有《宪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国家情报法》、《核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结束后,大家进行了热烈讨论。纷纷表示,作为思政课教师,应该认真、深入学习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思政课教学中,要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传授给学生,引导学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要有总体国家安全观。要认识到,国家安全法确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其中最重要的实践意义,就是要动员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中来。维护国家安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也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价值。只有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国家安全才能真正获得巨大的人民性基础,也才能有坚实的制度保障。

    思政课教师杨雪梅在发言中说:国家安全是国家发展的最重要基石、人民福祉的最根本保障。从“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的古训,到今天一些国家和地区深陷战火和苦难,再到恐怖主义、再到今年新冠疫情的全球蔓延带来的巨大危害,都在告诉我们,没有安全的基础、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从这样的意义来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的论断振聋发聩、意义深远。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面临复杂多变的安全和发展环境,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任务繁重艰巨,抓实抓好“头等大事”关系发展全局、国家命运、人民幸福。本次学习不仅进一步提升了教师们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更是教育引导教师们充分认清当前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尤其是在当前疫情蔓延,世界防疫形势极其严峻的情况下,作为高校思政教师,更应该把应知应会的国家安全知识讲解给学生,并要求学生把学到的国家安全知识讲给家长,形成学校传播给学生,学生传播给家长,家长传播给社会的良性循环,让全社会都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保卫战中来。


杨雪梅老师发言

思政课教师顾业丰在发言中说:居安思危,思则有备,备则无患。确保国家安全和长治久安,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不懈努力。作为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一名思政课教师,我一定会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堂中,结合大学生的特点,加强对学生的国家安全教育,在教学的过程中,我会根据形势变化和学生特点,丰富教育形式,拓展教育载体,确保取得实效,同时会把集中教育活动与日常教育活动,课堂教学活动相结合,不断充实教育内容,完善教学体系,以建立国家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让国家安全意识在全体人民心中生根发芽,让13亿人民成为国家安全的坚定维护者,我们必将推动中华号巨轮在时代风云中破浪前行,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筑牢安全保障。

顾业丰老师发言

    最后,朱林院长作了总结发言:他说,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今年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即将到来之际,马院响应学院号召,召开此次学习活动,希望大家能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以及相关法律,发挥思政课教师的专业优势以及思政课的课程特点,通过在线教学向学生大力宣传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宣传国家安全法以及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核安全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紧紧围绕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学生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马院院长朱林作总结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