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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础》实践教学大纲

发布时间:2019-09-1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础》

 

实践教学大纲

 

      

 

 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类别:公共基础课

课程代码:03040

课程学时:12学时

适用专业:学院各专业

开课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要求,全面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水平和质量,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规范课程实践教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特制定本大纲。

一、课程性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面向大学生开设的公共政治理论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必修课程,本课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价值取向,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法制观教育为主要内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学的全过程,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体验,帮助学生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伟大的爱国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行为修养和法律素养。

二、实践教学目的

实践环节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理论课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深化课堂理论教学,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让大学生在实践中升华思想境界,铸造优良思想品德,在实践中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去分析实际问题,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提高认识能力、思辨能力和实践能力。具体来说,就是引导大学生在学好马克思主义伦理、法律知识的同时,深入社会、生活和实际,在实践中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深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理论课教学内容的理解和运用,达到知行统一。同时帮助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爱国主义情感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团队合作意识和服务社会意识,增强法律意识等,更好地成长成才。

三、实践教学的基本原则

(一)实效性原则

与理论教学形成良性互动,增强教学实效性。针对课堂教学内容,有意识、有目的地安排体现理论运用的实践教学活动,使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深化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并运用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实践活动,实现大学生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修养方面的“知”与“行”的统一。

(二)主体性原则

充分体现学生主体地位,促进学生自我教育。通过实践活动,促进学生主体个性的彰显、主体能力的提升、主体精神的培养、主体人格的完善,自觉地对思想和行为进行自我认识、自我规范、自我调控,使学生在实践中实现自我教育

四、实践教学的内容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分为课堂实践教学和校外社会实践两部分。

1. 课堂实践教学内容

根据课程的教学内容、要求可以采用课堂讨论、辩论、演讲、拍摄微电影、学生表演、观看相关视频资料等形式。

2.校园实训基地实践教学

在教学计划中根据教学内容设计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两种资源:

(1)利用校园兰州战役窦家山战场纪念广场和杨力雕塑、红色文化墙等红色资源进行校园实践课教学;

(2)利用新时代思政教育虚拟实训中心,VR头盔里的28个实景资源和大屏三维仿真实景资源进行实践教学。

3. 校外社会实践

包括社会调查、人物访谈、公益活动、社会兼职等4种方式。

社会调查:学生8—10人组成团队,可从教师制定的社会调查的选题中选题,也可自行选题,随后展开社会调查。社会调查的选题主要是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本教材相关的内容。通过社会调查,学生在获得第一手感性资料的同时,可以更深刻地了解社会,增强学生的群众意识、创新意识和科研意识,使学生积极主动地把理论学习和实践体验结合起来,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政治素质。

人物访谈:选定1-2个行业明星、优秀校友、先进个人、道德模范等具有典型代表的人物,进行全程的访谈。

公益活动: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确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联系的主题。包括社会公德宣讲、义务劳动、环保考察、文艺演出、法律援助、文化产业发展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

社会兼职:在假期或课余时间从事兼职活动,通过兼职活动接触社会、认识社会。

五、实践教学的要求

本课程实践教学要求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在实践中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总的要求是:

第一、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观点指导社会实践,培养大学生努力形成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第二、学生从开始社会实践方案选择到整个实践活动结束,任课教师须全程跟踪指导,并对所有实践活动资料进行留存。

第三、社会实践方案可以选择性的完成其中一项,最终完成的实践成果要以本课程学科理论为支撑。

第四、成绩评定由社会实践过程评价、实践成果评阅两个环节组成。

六、考核方式与评分标准

(一)实践教学成果的考核指标

1. 实践主题与课程内容的相关性;

2.内容,即所研究的课题是否具有现实价值和意义;

3.形式,即成果形式是否新颖别致,比如数据图表分析、人物访谈、录音采访、PPT、DV影像、照片资料、动漫幻灯等形式是否令人耳目一新;

4.效果,即实践教学活动是否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

(二)实践成绩评定办法

(1)根据上述指标,结合学生参与实践的积极性及其成果,给出学生的实践成绩。

(2)社会实践成绩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五个等级。社会实践成绩是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成绩的组成部分之一,获得合格以上的成绩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未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与成绩为“不合格”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成绩为“不合格” ,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表1  

分数

评分标准(适用于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4种方式)

90-100

 (优秀)

1.实践选题具有非常积极的社会意义;

2.全面如实阐述某个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

3.实际进行了社会实践活动;

4.现象分析的非常深刻;

5.问题解决措施和方案的可行性程度高;

6.报告结构严谨,逻辑性强;

7.报告语言非常简洁流畅,叙述非常清楚明了;

8.格式、字数符合要求。

80-89

(良好)

1.实践选题具有比较积极的社会意义,能结合社会热点问题;

2.实际进行了社会实践活动;

3.能完整阐述社会问题,对现象分析较客观并具有一定深度;

4.问题解决措施和方案具有较高的可行性;

5.报告结构完整,表述清楚,内容充实;

6.格式、字数符合要求。

70-79    (中等)

1.选题具有比较积极的社会意义,能够理论联系实际;

2.能如实阐述某个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

3.实际进行了社会实践活动;

4.问题解决措施和方案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5.报告结构比较规范,内容充实,语言流畅;

6.格式、字数符合要求。

  60-69

(合格)

1.选题恰当,基本能理论联系实际;

2.基本能如实反映某个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

3.实际进行了社会实践活动;

4.问题解决措施和方案可行性低;

5.结构基本规范,内容基本充实,语言基本达意;

6.格式、字数符合要求。

60分以下

(不合格)

1.选题消极,理论脱离实际;

2.不能如实反映某个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

3.没有进行社会实践活动;

4.结构不规范,内容贫乏,语言不流畅,词不达意;

5.格式、字数不符合要求。

七、推荐使用的教材或参考书

1.推荐使用教材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备注:校外社会实践的内容有条件实施的话可以纳入,若条件所限,以校内实践为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