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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要教研室召开教师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4-12-05

124日下午,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全体成员教师进行了主题为“教师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的集体教研活动,会议由教研室主任王馨主持。


会议现场

首先,由纲要教研室主任王馨组织教研室全体成员重点学习教育法第八条、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四条的相关内容。《教育法》第八条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这一规定包含以下几方面重要内容: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确保教育的公益性;引导教育的正确方向:在教育活动的规划、实施过程中,要以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导向;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维护教育的独立性和纯洁性;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受教育权利;禁止利用宗教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保障国家教育制度的稳定和有效运行。


陶一怡老师谈心得体会

学习结束,教研室成员顾玉婷、陶一怡两位老师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教育是培养人才、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为了提升全体国民素质、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的整体利益。这一规定强调教育不能仅仅追求个体或局部利益,而要从国家和社会的大局出发,保障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使教育成果能够广泛惠及社会大众。


顾玉婷老师谈心得体会

最后,教研室主任王馨强调,近年来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日益严重,特别把高校作为渗透的重点目标,向大学生传播宗教思想,并趁机灌输其政治理念和价值观。作为思政课教师,一定要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防范校园传教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大计,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大家要高度重视。



撰稿人:陶一怡 一审:王馨  二审:韩玉霞